想同时宣称修护+舒缓,证据要求并不对称:修护按《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属"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的功效,必须做人试;舒缓则可在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中组合取证。2026年7月29日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70号公告进一步明确:除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三类外,企业可自主选择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
修护:法定必须做人试,盯屏障客观指标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2021年第50号公告)第十条把"修护"与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并列为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的功效。常见指标:
- 经皮水分流失(TEWL):使用后TEWL显著下降,是屏障修复最常用的客观证据;
- 角质层含水量:与TEWL联用说明水润与屏障改善;
- 乳酸刺痛/辣椒素刺激模型:配合敏感性皮肤受试者,支持"敏感肌适用+修护"组合宣称;
- 受试者通常28天连续使用,设基线D0、D14、D28回访,需统计学显著性。
仅做细胞实验或消费者问卷,不足以单独支撑"修护"宣称。
舒缓:方法可组合,主观+客观双维度
舒缓在50号规范附表中为"可选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献资料作补充"。常见证据组合:
- 人体端:乳酸刺痛评分、皮肤红度a*值、视觉模拟评分(VAS);
- 实验室端:LPS刺激巨噬细胞炎症模型,测IL-6、TNF-α、PGE2、NO等炎症因子释放,作为原料级舒缓证据;
- 消费者端:敏感肌人群连续使用后的自评问卷,佐证温和与即时舒缓感受。
原料供应商提供的体外抗炎数据可作为产品舒缓宣称的支撑之一,但不能替代产品本身的证据链。
2026年70号公告:方法选择权下放企业
2026年7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70号):除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三类外,企业可自主选择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也就是说,修护、舒缓等功效不再被强行绑定某一指定方法,但企业仍需对所选方法的科学性、可重复性负责,并在备案系统上传功效宣称依据摘要。
"可自选方法"不等于"可不做试验"。企业仍需保留完整原始记录与报告备查,宣称内容必须与所选方法的结论一致。
证据链怎么组织:立项时就排好时间表
- 立项阶段:先定宣称词,查50号规范附表确定哪些功效需人试、哪些可组合;
- 打样阶段:锁定终版配方后再送检,避免配方变更导致试验作废;
- 送检阶段:修护人试周期通常以"周"计(招募+28天观察),需提前排期;
- 备案阶段:在功效宣称评价摘要栏上传方法名称、受试者数、关键指标与结论。
人试方案怎么设计才不被问询
- 受试者:修护类常选健康或敏感性皮肤女性,年龄分层合理,剔除皮肤疾病与近期用药影响;
- 分组与对照:优先自身左右半脸对照或设空白/阴性对照,减少个体差异;
- 访视点:基线D0、使用后短期(30min/2h,测即时舒缓)与中期(D14、D28,测修护累积效应);
- 仪器与自评并行:TEWL、a*值等仪器客观数据+VAS/问卷主观数据互相印证;
- 统计:给出样本量依据、p值与置信区间,不用"普遍改善"这类定性表述。
数据锚点:《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十条明确修护等功效应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50号公告);2026年第70号公告明确除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外企业可自主选择评价方法(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70号公告)。
功效宣称依据摘要怎么写
备案系统要求上传功效宣称依据摘要,不是把报告全文贴上去,而是让审评与公众一眼看懂"凭什么这么宣称"。建议固定四行:
- 宣称内容:如"修护皮肤屏障、舒缓";
- 评价方法:如"人体功效评价试验(TEWL、a*值)+消费者使用测试";
- 关键结果:如"30名受试者28天后TEWL显著下降、乳酸刺痛评分显著降低";
- 结论:与宣称一一对应,不延伸。
摘要里写的每个词,都要能在原始报告里找到数据支撑;广告文案再华丽,也不能超出证据结论。
要点总结
- 修护必须做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常用TEWL、角质层含水量等屏障指标。
- 舒缓可用人试+消费者测试+实验室试验组合,体外抗炎数据只能作支撑。
- 2026年70号公告后方法选择权下放,但科学责任仍在企业。
- 宣称词立项时就要定,人试周期提前排,配方锁定后再送检。
数据口径与来源说明
本文为研发与产品经理工作口径梳理,不构成具体产品的功效承诺。法规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2021年第50号)、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70号公告。具体试验设计以企业委托检验机构方案及最新版技术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