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缓属于证据等级要求较高的功效类别,仅靠体外试验通常不足以支撑成品宣称,需要以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或消费者使用测试作为主依据。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列出的科学依据包括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以及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分析四类。舒缓所属的具体类别与豁免情形,以规范现行有效版本的附件为准。
体外试验的正确用法是做机理支撑与配方预筛,例如透明质酸酶抑制、炎症因子表达、3D 皮肤模型刺激反应,这些结果能解释「为什么可能有效」,但不能回答「用在人身上是否有效」。人体测试通常纳入自评敏感或乳酸刺痛阳性人群,观察红斑指数 a*、TEWL 与主观刺痛评分,周期多为 2–4 周,需设对照与足够样本量。
边界提示:原料的体外舒缓数据不等于成品舒缓功效,两者必须分开评价与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