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原料在化妆品标签上的标注需遵循INCI命名规则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
成分标注规则:
1. 必须使用INCI名称:化妆品成分表应以INCI名为准;INCI名可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或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查询;中文名可作为辅助,但成分表排序以INCI名为准。
2. 常见发酵原料INCI名示例:
| 原料类型 | INCI名 | 中文名 |
|---|---|---|
| 二裂酵母溶胞物 | BIFIDA FERMENT LYSATE | 二裂酵母发酵产物溶胞物 |
| 半乳糖酵母滤液 | GALACTOMYCES FERMENT FILTRATE | 半乳糖酵母样菌发酵产物滤液 |
| 乳酸杆菌发酵产物 | LACTOBACILLUS FERMENT | 乳酸杆菌发酵产物 |
| 酵母菌滤液 | SACCHAROMYCES FERMENT FILTRATE | 酵母菌发酵产物滤液 |
| 红茶发酵产物 | CAMELLIA SINENSIS LEAF FERMENT | 茶叶发酵产物 |
3. 标注顺序:按成分含量降序排列(含量>1%);含量≤1%的成分可任意顺序排列;发酵原料通常在前半部分(添加量一般1-10%)。
4. 特殊标注要求:植物来源标注:如使用植物发酵原料,需在成分表中体现植物来源(如茶叶发酵产物"而非笼统"发酵产物");复配原料:如使用复配发酵原料,需标注各组分INCI名。
常见标注错误:❌ 使用供应商商品名而非INCI名(如"XX酵母精华");❌ 使用模糊名称(如"天然发酵液");❌ 将复配原料作为一个整体标注(应拆分各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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