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功效宣称的对象是成品,原料数据在法规上只解决「原料是否有依据」,不能替代「这款产品是否有依据」。
- 添加量差异:原料实验常在远高于配方实际的浓度下取得结果。
- 基质影响:乳化体系、pH、防腐剂与香精会改变活性物的稳定性、释放与透皮行为。
- 工艺影响:高温、高剪切与长期储存都会改变成品中活性物的实际含量。
- 作用对象差异:人体皮肤具有屏障与代谢环境,与体外模型差别显著。
- 相互作用:配方中其他成分可能产生协同或拮抗,改变最终结果。
因此,原料功效数据适合用于原料筛选与配方设计依据,成品宣称须以成品本身的评价数据或符合《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依据支撑。这正是「原料功效不等于成品功效」这一边界的具体体现,也是发酵原料筛选阶段就要向品牌方说明清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