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证据的可信度排序,要看证据与待支撑宣称的匹配度。一般层级是: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最强,消费者使用测试与实验室试验居中,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分析为辅;同级证据中,以成品为对象的优先于以原料为对象的。
- 成品人体功效评价试验:与宣称对象一致,支撑力最强。
- 成品消费者使用测试与实验室试验:可支撑使用感受与作用方向。
- 原料人体试验:说明原料潜力,但不能直接平移到成品。
- 原料体外实验:适用于筛选与机制假设,强度有限。
- 文献资料:辅助支撑,需与产品直接相关。
除类型外还要核查四项:机构资质、样本量、是否设置合理对照与统计显著性、报告是否公开可查。此外,受试产品必须与待上市产品为同一配方,仅凭「同系列」或「同类配方」的数据不能平移使用。具体功效类别对应哪类依据,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现行有效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