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来源」不是自证宣称,需要一条从起始物料到成品的完整证据链,仅凭供应商一纸声明不构成充分依据。必备材料有三类:起始来源证明(植物基原、菌种来源与培养基组成)、工艺概述(发酵与后处理是否引入合成物质)、天然来源比例的计算口径。
核心判断逻辑是「来源天然」不等于「成品天然」:发酵过程会使用培养基、pH 调节剂与后处理助剂,这些是否计入、如何折算必须事先写进计算方法。行业普遍参考 ISO 16128 系列标准的天然来源指数思路,但该标准属自愿采用,并非中国强制要求。
- 宣称须有充分科学依据并在上市前归档备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与《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 避免「纯天然」「100% 天然」等绝对化表述
优科方法:把天然来源比例的计算口径与佐证材料一并写入原料质量协议,方便品牌方在宣称审核时直接调取,具体技术要求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