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通报的化妆品违法宣传案例,问题绝大多数集中在三类表述,而不是发酵这个技术方向本身。
- 医疗化表述:使用治疗、消炎、修复受损、抗敏等暗示医疗作用的词汇,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关于禁止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规定。
- 绝对化表述:使用最、第一、唯一、百分之百等《广告法》禁止用语。
- 证据不匹配:宣称有功效但无法提供《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要求的科学依据。
可执行的整改方法:建立宣称词表,按禁用词、谨慎词、可用词三级管理,所有对外物料上线前统一过审;同时把原料研究结果的表述主语限定为原料在实验中,与成品功效分开表述。
本条不引用具体案号与罚没金额,具体罚则与条款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优科观察:合规审核前置到内容创作环节,比事后修改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