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化妆品 OEM/ODM 委托生产怎么管理?质量协议、验收与责任划分怎么做?
直接回答委托生产的管理主线:选有生产许可的受托方 → 签质量协议 → 全过程监督 → 按协议验收 → 责任清晰划分。法规上注册人/备案人须委托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对生产活动全过程…
直接回答委托生产的管理主线:选有生产许可的受托方 → 签质量协议 → 全过程监督 → 按协议验收 → 责任清晰划分。法规上注册人/备案人须委托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对生产活动全过程…
直接回答不合格品管理闭环:标识隔离 → 原因分析 → 评审处置(返工/报废/让步)→ 记录审批 → CAPA 防止再发 → 效果验证。法规底线是:不合格品经评估确认可返工的才能返工,销毁、返工…
直接回答核验 COA 三步走:查资质(出具机构、CMA 标志、实验室可溯源)、对批号(COA 批号必须与实收批次一致,杜绝“典型 COA”)、验数据(结果与参考值偏差异常即启动复检,显著偏低可…
直接回答《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应提交:注册/备案人信息、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名称、产品配方(全成分)、产品执行的标准、标签样稿、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全评估…
直接回答《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确立四类方法:①人体功效评价试验;②消费者使用测试;③实验室试验;④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2026年7月29日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70号公告明确:除祛斑美白、…
直接回答《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原料注册或备案应提交四类资料:①备案人主体信息;②新原料研制报告;③制备工艺、稳定性及质量控制标准等研究资料;④安全评估资料。文献综述不是独立"一…
直接回答判断逻辑三步:①是否属《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已收录原料——是则按已使用原料管理;②未收录即新原料;③新原料中,仅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五类需向国家药监局申请…
直接回答想同时宣称修护+舒缓,证据要求并不对称:修护按《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属"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的功效,必须做人试;舒缓则可在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