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未对发酵原料单列专章,其通用要求分布在禁用组分、限用组分、准用防腐剂等着色剂清单、微生物指标与有害物质限值几条线上,对所有原料一体适用。
对发酵原料而言,实际落地检查有三类:一是原料本身不得落入禁用清单,并满足限用组分的适用条件与限量;二是微生物指标须符合规范要求,眼部、口唇及儿童化妆品要求更严,限值以现行版为准;三是风险物质识别,包括重金属、甲醇、二噁烷、亚硝胺等可能随工艺或包装引入的物质。
- 菌种与发酵底物须有明确来源与安全性资料,不使用未经证明安全的菌种
- 上述资料是安全评估报告的必要输入,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相关原则
建议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的风险物质识别与安全评估支持资料,并自行复核其与现行有效版本的一致性,避免直接引用旧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