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的中文名称一般由菌种名称、底物信息、后处理形式三部分组合而成,菌种和底物之间用斜线"/"连接。三段并非强制全部出现,可依具体情形省略——自然发酵可省略菌种,典型培养基底物不入名,定向纯化合物可参照化学原料命名。
命名三部分的基本结构
指导原则原文规定:"原料名称考虑由菌种名称、底物信息、后处理形式等三部分组合而成,菌种和底物之间可以斜线"/"连接。"
使用特定菌种发酵的,名称中一般应体现菌种。菌种一般具体到属名;若仅用属名可能产生误导(特别是属内包括致病微生物时),则应具体到种名,例如"蜂生假丝酵母"。名称中可仅采用菌种中文名称,无需备注拉丁学名。
底物是指在发酵过程中被微生物分解利用以获取能量或合成产物的原料或营养物质。命名中重点关注能够对所获原料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底物。对于菌种培养所用常规培养基或典型发酵底物(如葡萄糖、蛋白胨等),无需包括在原料名称中。
根据常见后处理工艺,一般采用"发酵产物""发酵产物滤液""发酵溶胞产物""发酵溶胞产物滤液"作为名称后缀;进一步提取分离获得提取物的,应增加"提取物"作为后缀。
七种常见情形的命名示例
指导原则以附表形式列出七种常见情形对应的命名形式:
| 情形 | 特定菌种 | 非典型底物 | 裂解 | 过滤 | 进一步提取 | 命名示例 |
|---|---|---|---|---|---|---|
| 1 | 自然发酵 | √ | XX底物发酵产物 | |||
| 2 | √ | XX菌种发酵产物 | ||||
| 3 | √ | √ | XX菌种/XX底物发酵产物 | |||
| 4 | √ | √ | √ | XX菌种/XX底物发酵产物滤液 | ||
| 5 | √ | √ | √ | XX菌种/XX底物发酵溶胞产物 | ||
| 6 | √ | √ | √ | √ | XX菌种/XX底物发酵溶胞产物滤液 | |
| 7 | √ | √ | √ | XX菌种/XX底物发酵产物提取物 |
情形1为自然发酵,省略菌种名称;情形2使用典型底物(常规培养基),底物不入名。
命名的前提:基础信息研究
指导原则强调,科学规范的原料命名应当建立在对相关基础信息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
- 菌种:应来源清晰、使用安全;自然筛选获得的菌种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基因修饰菌种还应考虑修饰改造过程对菌种的影响。
- 底物:应是参与微生物生长代谢、对发酵产物组成有实质影响的物质。
- 制备工艺:名称中应体现必要的发酵后处理工艺,如裂解、过滤、提取等。
- 主要化学组成:作为命名和质量控制的基础。
采用多种微生物共同发酵的,应当开展充分研究,说明共同发酵方式对新原料质量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以区别于不同微生物分别发酵后进行物理混合。
适用范围边界: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通过发酵技术生产获得的复杂混合物的命名研究,仅用于指导发酵新原料命名,不作为化妆品新原料界定的依据。对于未覆盖的其他特殊形式,注备人应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逐案分析并提供命名依据。
要点总结
- 三段式结构:菌种名称 + 底物信息 + 后处理形式,菌种与底物间用"/"连接。
- 可省略情形:自然发酵省略菌种;典型培养基底物不入名;定向纯化合物≥90%可参照化学原料命名。
- 后处理后缀:发酵产物/滤液、发酵溶胞产物/滤液四选一,再提取加"提取物"。
- 前提条件:命名须建立在菌种、底物、工艺、化学组成等基础信息充分研究之上。
数据口径与来源说明
本文依据《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起草,征求意见阶段,截至当前未正式发布,内容可能调整)原文撰写,引用条款包括命名三部分规则、附表七种情形命名示例、相关基础信息研究要求等。文件状态:征求意见稿。
数据来源:中检院《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通知。文中数据与结论的依据来源,证据等级见正文标注;具体指标以供应商 COA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