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备案"严格说是指新原料备案: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为新原料。新原料按风险分两条路径——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五类功能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备案。新原料注册或备案后3年内未发生安全问题的,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此后按已使用原料管理。
新原料注册 vs 备案:按功能分两条路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新原料实行分类管理:
| 管理方式 | 适用新原料 | 法定要求 |
|---|---|---|
| 注册 | 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新原料 |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 |
| 备案 | 其他新原料 | 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法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配套资料要求见《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及中检院相关技术文件。
简单说:高风险功能的新原料"先注册、后使用",其他新原料"先备案、后使用"。无论注册还是备案,都由新原料的研制方或生产企业作为申请人办理,而不是由下游品牌方为某个原料补办备案。
3年监测期:新原料如何"转正"为已使用原料
新原料完成注册或备案后,并非立即进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法规设定了3年的使用安全监测期:新原料注册、备案后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由国家药监局将其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纳入目录后,该原料即成为"已使用原料",其他企业生产化妆品时可按目录收载的信息使用,不必再为同一原料重复办理新原料注册或备案。现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由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62号公告发布,共收载8965种(类)原料。
原料备案 ≠ 产品备案
这是最容易混淆的一点:
- 新原料注册/备案:针对"原料本身",由原料研制或生产企业办理,决定该原料能否在中国化妆品中使用。
- 化妆品产品注册/备案:针对"终端产品",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办理,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
企业在配方中使用已使用原料目录收载的原料,不需要为该原料再办一次"原料备案";只有当配方使用了"目录未收载、且不属于禁用"的全新原料时,才需要先完成新原料注册或备案。
备案信息怎么查询:以官方公示为准
新原料注册、备案信息及已使用原料目录,应以官方渠道公示为准:
- 已使用原料目录: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及后续调整查询,确认某原料是否已收载、原料序号及最高历史使用量。
- 新原料注册备案信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及网上办事大厅(zwfw.nmpa.gov.cn)公示信息查询。
- 法规原文:《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全文可在中国政府网查阅。
具体某一新原料是否已获准注册或完成备案、当前状态如何,以国家药监局官方最新公示为准;第三方网站整理的数据可能滞后,不应作为合规判断的唯一依据。
要点总结
- 两条路: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新原料走注册,其他新原料走备案。
- 3年期:注册备案后3年无安全问题,纳入已使用原料目录。
- 别混淆:原料注册备案管"原料能不能用",产品注册备案管"产品能不能上市"。
- 查官方:目录与新原料信息以国家药监局公示为准。
数据口径与来源说明
本文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第四条、第十一条,《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62号公告)及国家药监局政策问答撰写。新原料注册备案具体资料要求以现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及官方最新公示为准。来源:中国政府网: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