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化妆品原料的注册备案与安全使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NIFDC)等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技术指南,核心包括:《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规范填报使用目的)、《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安全评估取用数据)、《化妆品配方填报指导原则》(配方表填报口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新原料资料的技术要求)。它们分别对应"怎么填、怎么评、怎么报"三个环节。
法规规章底座:先有上位依据
技术指南不是孤立文件,而是挂在一套法规体系之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确立风险分类管理与新原料注册备案制度;《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5号)明确注册备案程序;《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35号公告体系)规范资料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给出禁用/限用/准用清单与安全限值;《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规定安全评估方法。
技术指南系列:四部核心指南各管一段
| 指南名称 | 主要用途 | 对应环节 |
|---|---|---|
| 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 | 统一原料使用目的的填报表述,附《使用目的目录》72种目的 | 注册备案填报"原料使用目的" |
| 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 | 明确安全评估可依据的7类数据类型与证据权重原则 | 安全评估资料编制 |
| 化妆品配方填报指导原则 | 规范产品配方表组成、含量、使用目的等填报口径 | 注册备案配方表填报 |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 | 规定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的技术要求与资料构成 | 新原料注册/备案申报 |
使用目的技术指南由中检院2025-12-19发布、2026-06-19实施;其余配套文件的版本与实施时间以官方最新公示为准。
三者怎么对应:从填报到评估到申报
- 使用目的 → 配方填报:配方表中每一种原料都要写明"在配方里干什么",使用目的技术指南给出标准化的目的选项,配方填报指导原则则规定整张表怎么组织;
- 数据使用 → 安全评估:判断原料是否安全时,数据使用指南告诉你可以引用哪些数据、按什么证据权重取舍;
- 技术要求 → 新原料申报:若是尚未纳入目录的新原料,则按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准备整套技术资料,再走注册或备案程序。
2026年起,国家药监局调整了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的管理方式:产品(含牙膏)注册备案时不再要求填报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和原料报送码,相关资料改由企业自行存档备查。这并不意味着技术指南失效——安全评估与使用目的填报仍按指南执行,只是提交形式从"随报随交"转为"留存备查",具体过渡与执行口径以官方最新公示为准。
四部指南不是互相替代,而是"填报表述—安全评估—新原料资料"的递进关系。先把原料判断清楚(是否已在目录),再决定调用哪一部指南,最后对照上位法规检查一致性。具体适用版本与过渡安排,以国家药监局及中检院官方最新公示为准。
要点总结
- 四部指南:使用目的技术指南、数据使用指南、配方填报指导原则、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
- 三个环节:使用目的对应填报、数据使用对应安评、技术通则对应新原料申报。
- 上位依据:条例—注册备案办法—资料管理规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评估导则,层层支撑。
- 版本注意:指南会动态更新,实操以官方最新公示为准。
数据口径与来源说明
本文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政府网原文)、《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中检院2025-12-19发布,中检院通知(地方监管部门转载))及《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相关公开解读撰写。各指南的正式名称、发布与实施时间、附件内容以国家药监局、中检院官方最新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