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如何用于安全评估?判定条件和证据要求是什么?
直接回答安全食用历史是化妆品新原料安全评估的另一条证据路径——若拟备案原料(或其原材料)在食品领域有权威官方来源的可安全食用证据,该证据可作为系统毒性相关毒理学终点的可用数据,从而减免相应的毒…
直接回答安全食用历史是化妆品新原料安全评估的另一条证据路径——若拟备案原料(或其原材料)在食品领域有权威官方来源的可安全食用证据,该证据可作为系统毒性相关毒理学终点的可用数据,从而减免相应的毒…
直接回答安全使用历史并非"万能通行证",以下六类情形不能直接依赖安全使用历史来减免毒理学试验:①原料不一致或工艺变化后未充分分析杂质和风险物质;②暴露参数超出历史范围(使用浓度/暴露量/接触时…
直接回答安全使用历史证据须从四个方面提供材料:①原料一致性证明(来源/工艺/组成/质量规格逐一比对);②已上市化妆品类型和产品信息(须符合我国化妆品定义,暴露参数不超出历史);③上市时间和使用…
直接回答"安全使用历史"是化妆品新原料安全评估的一条证据路径——若拟备案原料与境外已上市化妆品中所用原料一致,且该已上市化妆品满足上市≥3年、销量达标、无严重/群体不良反应等条件,其实际使用情…
直接回答以植物来源原材料作为发酵底物的新原料,底物信息中一般应明确植物中文名和拉丁学名,并明确所用具体部位,格式如"卷心菜(BRASSICA OLERACEA CAPITATA)叶"。若发酵底…
直接回答发酵原料不一定需要注册或备案——关键看是否属于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①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发酵类成分,作为普通原料使用,无需新原料注册备案,但使用方须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明确原料…
直接回答发酵原料在化妆品成分表中,按全成分标注原则用中文标注(如"XX发酵产物滤液""XX发酵产物溶胞物"),并对应国际通用INCI名称(如Bifida Ferment Filtrate二裂酵…
直接回答化妆品发酵原料的功效宣称合规要点有三:一是宣称分类——按《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50号公告),功效宣称分为可评价、需检测(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等类别,发酵原料常…
直接回答不是所有工艺变更都要走同一条路,关键看变更是否改变原料的成分谱与安全属性。换菌种、换底物、改工艺路线这类本质变化,对发酵产物这类非单一结构原料,原则上需按新原料重新备案或走重大变更;同…
普通化妆品备案与特殊化妆品注册均需提交产品配方,组分名称与含量属于申报资料;但备案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的只是产品名称、备案编号、部分成分信息等有限字段,完整配比与生产工艺不对外公开。关于发酵工艺参…
同一款发酵原料进入中国、欧盟、美国,差异集中在三个维度:原料准入方式、安全评估责任主体、通报与列名要求。维度中国欧盟美国原料准入目录内外有别,新原料注册或备案并设监测期无正面清单,按禁用限用准…
流程可概括为四步:资料准备、提交备案、技术核查与后续监测。周期与费用取决于资料完整度与审评情况,无统一固定的周期与费用标准,任何承诺包过、保周期的说法都不可信。资料准备是决定快慢的关键变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