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边界是什么?最高历史使用量、类别原料和植物提取物涵盖规则怎么理解?
直接回答《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边界有三个核心要点:①用量边界——目录中标注的"最高历史使用量"是安全使用的参考上限,超量使用须按《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程序和要求另行证…
直接回答《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边界有三个核心要点:①用量边界——目录中标注的"最高历史使用量"是安全使用的参考上限,超量使用须按《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程序和要求另行证…
直接回答符合以下四类情形之一的原料,不属于化妆品新原料:①收录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原料(超"最高历史使用量"使用须按《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证明安全性);②包含于已使…
直接回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新原料申请须同时满足三项属性要求:①预期使用方法符合"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口服、注射不可…
直接回答以植物来源原材料作为发酵底物的新原料,底物信息中一般应明确植物中文名和拉丁学名,并明确所用具体部位,格式如"卷心菜(BRASSICA OLERACEA CAPITATA)叶"。若发酵底…
直接回答发酵原料不一定需要注册或备案——关键看是否属于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①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发酵类成分,作为普通原料使用,无需新原料注册备案,但使用方须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明确原料…
直接回答查询化妆品是否正规备案有三个官方渠道:国家药监局官网“化妆品查询”、化妆品监管APP、微信小程序“化妆品监管”。输入产品名称、备案编号或企业名称即可核对备案信息。查询不到备案、或查询信…
原料安全信息由原料生产商或其授权主体通过国家药监局相关备案平台报送并生成原料安全信息文件,成品注册备案时由注册人、备案人调取使用,多数情况下成品企业不需要重复填报。发酵原料报送内容可归纳为四类…
成分表必须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等规范来源载明的标准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俗称或自造名称,并按各成分在配方中的含量由高到低排列。关于排序的通行规则:含量高于 1% 的成分须按实际含量…
美国对化妆品原料不做事前审批。MoCRA 强化的是设施注册与产品列名、不良事件报告、安全性证明责任与记录保存,安全性由责任人自行保证并须有支撑证据。CIR 专家小组的评估结论属于行业参考、非法…
进口发酵原料的关键不在报关单证,而在身份可核对、安全可追溯这两套资料闭环:前者解决它是不是新原料,后者解决它能不能用在化妆品里。建议索取的资料清单:一是规范中文名称、INCI 名称与 CAS …
INCI 名称不是企业自取的。发酵类原料一般遵循「发酵微生物加发酵产物加形态描述」的通行结构,如以酵母、乳酸菌等为发酵菌种时,名称中会体现菌种、底物以及滤液、溶胞物、提取物等形态。命名权归属要…
唯一法定依据是《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查询主渠道是国家药监局官方平台公布的目录与已备案新原料信息。列入目录的原料不属于新原料;未列入且不属于豁免情形的,需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注册或备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