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发酵原料有自防腐特性吗?可以宣称无防腐体系吗?
发酵原料中的有机酸、多肽与醇类代谢产物在实验室条件下可能表现出一定抑菌倾向,但原料层面的抑菌倾向不能替代成品的防腐体系设计,二者属于不同层级的判断,不能互相推导。合规边界很清楚:防腐剂的使用必…
发酵原料中的有机酸、多肽与醇类代谢产物在实验室条件下可能表现出一定抑菌倾向,但原料层面的抑菌倾向不能替代成品的防腐体系设计,二者属于不同层级的判断,不能互相推导。合规边界很清楚:防腐剂的使用必…
「天然来源」不是自证宣称,需要一条从起始物料到成品的完整证据链,仅凭供应商一纸声明不构成充分依据。必备材料有三类:起始来源证明(植物基原、菌种来源与培养基组成)、工艺概述(发酵与后处理是否引入…
新原料备案后,备案人的核心义务是在 3 年监测期内按年提交安全监测年度报告,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性信息持续跟踪、评估与报告。年度报告通常需覆盖:该年度内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生产与销售情况;使…
流程可概括为四步:资料准备、提交备案、技术核查与后续监测。周期与费用取决于资料完整度与审评情况,无统一固定的周期与费用标准,任何承诺包过、保周期的说法都不可信。资料准备是决定快慢的关键变量,主…
SCCS 是欧盟委员会的独立科学顾问机构,负责就化妆品成分安全出具意见。它对发酵类成分没有统一结论,须按具体成分逐条检索。可以这样理解它的工作方式:SCCS 通常针对欧盟委员会提出的特定物质请…
查 CIR 结论请走官方渠道:在 CIR 官方网站按 INCI 名称或原料名检索,直接读评估报告原文中的结论段与使用条件,不要只看二手摘要。建议按五步操作:一、确定准确的 INCI 名称,发酵…
可以自己写。《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并未要求安全评估报告必须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备案人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关键是评估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并承担相应责任。自写与委托的取舍可按四个维…
不建议写含益生菌。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微生物指标要求,活菌难以在化妆品体系中稳定存活且难以受控,含益生菌会被理解为成品中含有活性菌,与微生物限量要求存在冲突。风险还来自两…
牙膏不属于化妆品,但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适用《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备案管理,宣称功效须有科学依据。因此发酵原料用于牙膏,走的是牙膏备案路径而非化妆品备案路径。具体要求的差异点:一是原料管理…
原料安全信息由原料生产商或其授权主体通过国家药监局相关备案平台报送并生成原料安全信息文件,成品注册备案时由注册人、备案人调取使用,多数情况下成品企业不需要重复填报。发酵原料报送内容可归纳为四类…
成分表必须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等规范来源载明的标准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俗称或自造名称,并按各成分在配方中的含量由高到低排列。关于排序的通行规则:含量高于 1% 的成分须按实际含量…
发酵原料的微生物指标应分两层看:作为原料,按供需双方约定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控制;作为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微生物指标要求。规范确立的原则是: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