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产品包装写「含益生菌」违反规定吗?化妆品里允许吗?
不建议写含益生菌。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微生物指标要求,活菌难以在化妆品体系中稳定存活且难以受控,含益生菌会被理解为成品中含有活性菌,与微生物限量要求存在冲突。风险还来自两…
不建议写含益生菌。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微生物指标要求,活菌难以在化妆品体系中稳定存活且难以受控,含益生菌会被理解为成品中含有活性菌,与微生物限量要求存在冲突。风险还来自两…
牙膏不属于化妆品,但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适用《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备案管理,宣称功效须有科学依据。因此发酵原料用于牙膏,走的是牙膏备案路径而非化妆品备案路径。具体要求的差异点:一是原料管理…
原料安全信息由原料生产商或其授权主体通过国家药监局相关备案平台报送并生成原料安全信息文件,成品注册备案时由注册人、备案人调取使用,多数情况下成品企业不需要重复填报。发酵原料报送内容可归纳为四类…
T/GDCA、T/ZGKSL 这类团体标准属于自愿采用的推荐性标准,不是强制法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未采用不构成违规。但不强制不等于没用。它的价值体现在三处:一是作为质量约定的技术依据…
结论是平衡菌群不建议出现在包装上,微生态要看语境。判断标准是这句话是否指向医疗作用,或是否暗示通过改变人体菌群结构产生效果。具体剖析: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立足于人体体表,且不得宣称医疗作用。平…
成分表必须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等规范来源载明的标准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俗称或自造名称,并按各成分在配方中的含量由高到低排列。关于排序的通行规则:含量高于 1% 的成分须按实际含量…
发酵原料的微生物指标应分两层看:作为原料,按供需双方约定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控制;作为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微生物指标要求。规范确立的原则是: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设…
儿童化妆品可以使用发酵原料,但必须满足《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确立的三项原则: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并在包装上标注小金盾标志。原料端的额外要求集中在四点:一是原料本身应有充分的安全使…
结论先给:后生元路线可以做,益生菌、活菌宣称风险高。根本原因在于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微生物指标要求,活菌难以在化妆品体系中稳定存活与受控。边界可按三层理解:一层是成分身份…
美国对化妆品原料不做事前审批。MoCRA 强化的是设施注册与产品列名、不良事件报告、安全性证明责任与记录保存,安全性由责任人自行保证并须有支撑证据。CIR 专家小组的评估结论属于行业参考、非法…
出口欧盟适用 EC 1223/2009 化妆品法规,核心是三件事:原料须避开禁用清单并满足限用、准用清单条件;成品上市前完成 CPNP 通报;成品须由合格安全评估人出具 CPSR 安全评估报告…
进口发酵原料的关键不在报关单证,而在身份可核对、安全可追溯这两套资料闭环:前者解决它是不是新原料,后者解决它能不能用在化妆品里。建议索取的资料清单:一是规范中文名称、INCI 名称与 CAS …